今天翻書的時候,找到朋友送的書法帖子。那是2007年的一月,在要離開Cromwell前台灣好友Alex送的。Alex去紐西蘭工作假期前在台灣做健身教練的,他不是肌肉型那種,而是鋼條型,最特別是他是吃齋(素)的,我曾問他:「吃素夠力做健身嗎?」
他喜歡陳昇,我也是,所以他一來到便特別投契,他亦是一個可以深入交流的朋友。令我最想不到的,他帶着字帖到紐西蘭,閒時便練字,而且還帶了紙筆墨。當日我要離開的時候,他送了我一篇書法。因為他見我常喝酒,除夕夜和元旦日更玩得瘋狂,便寫了這幾個大字給我。他日吾軀歸故土的時候,就用這四個大字吧!加上友好都到來打雀(麻將)喝酒,嘻嘻哈哈的玩個晚上,我便會高興地乘鶴仙去,不再故念前塵了。

瘋狂酒鬼
旅遊相簿:放浪紐西蘭